山东大学教授刘治议题二研讨发言
山东大学教授刘治议题二研讨发言表示:“我负责山东大学高性能计算中心,它既是一个算力平台,又是一个数据平台,这种情况下,我们利用高效能计算中心也孵化了一些科研成果,建立了一些初创型的企业,正好也有些这方面的想法和遇到的困惑,提出来向各位专家进行咨询。
- 第一,在数据使用过程中的确权问题。这个数据到底是属于谁的?事实上在我们使用过程中数据有在政府的,有在国企的,还有在私企的,在国企和政府部门的的数据使用相对保守,在私营企业当中尤其是初创型企业,这些企业使用过程中往往是游走于灰色地带,虽然我们国家《个人信息保护法》刚刚实施,但是在操作过程当中还是比较粗线条的。
- 第二,在数据使用过程当中的价值评估问题。我们在去年刚刚上市的一个公司,山东省社保平台是他们开发维护的,还有一个医保平台,事实上这些数据可以通过二次利用,能够为一些保险公司或者健康体检企业提供相应的数据支撑或者信息,完全可以带来巨大的效益。但是由于数据所有权和使用权不明晰或者不清晰,的确权不到位,不能够在最大程度上造福于社会,这也带来了企业在经济效益,虽然上市了,大家在扩大经济效益方面带来很大的困惑。
- 第三,在数据平台使用过程当中的安全性问题。在安全性方面主要有三点:1、涉及到隐私保护,现在我们考虑到在数据平台上有大量的医疗数据,包括山东大学几个附属医院。事实上有很多商业价值,但是由于医院对隐私的考量,不允许他们进行进一步开发,其实隐私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在一个人看来是隐私,在另外一个人看来可能不是隐私,这就是我们在思考但是难以破题的问题。
再有是很多创新型企业使用人工智能算法,利用我们的数据平台进行产品创新,我们常讲人工智能一大因素是数据,一大因素是算法,人工智能算法本身安全性问题也是一大问题。我们在孵化一个公司,他们是专门做智能超声,用机械臂操作超声探头进行心脏和腹部扫描的企业,它的操作过程是需要用大量数据进行训练的,如果训练过程中数据掺杂了很多非正常样本,可能会对效果有很大的影响。这种情况下,人工智能算法安全性问题就提到很高的高度上。再有是数据平台本身安全性问题,自从去年疫情爆发第二年以后,我们发现数据平台遭受APT攻击情况大大增加了,这就说明我们在数据使用过程当中产生了数据泄露问题,APT攻击在技术和管理策略上可能会进行一些弥补,但是现在已经造成了一系列相关的损失。在出现这种情况之后,我们对于孵化企业使用数据平台增加了一些限制,但是这样并不利于科技创新和企业利用平台进行发展,这是非常不利的。另外山东大学在数据平台使用方面做了一些相关的工作,包括成立一个新的机构,人工智能研究院,定位是集教学、科研、数据平台、成果转化于一体的机构,在这个平台之上,我们已经孵化了三个企业,其中两个企业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是前面我们提到的三大困惑,三大矛盾一直都缠绕着我们,尤其是瞪羚企业发展到这一步的时候只能有一条路去上市,一旦上市这些游走于灰色地带的商业模式或者业务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