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文俊人工智能自然科学奖推荐书》是评审的基础文件和主要依据,原则上由推荐单位(专家)提供。推荐意见、项目简介、客观评价必须由推荐单位(专家)客观、如实、准确作出;重要科学发现、论文专著目录、代表性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情况,以及主要成果完成人情况等客观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可以由被推荐的成果完成人提供,但推荐单位(专家)要对有关内容认真严格审查,并承诺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推荐书中所有内容应根据本填写要求,按照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的要求,如实填写。形审不合格的推荐书,不予提交评审。
《吴文俊人工智能自然科学奖推荐书》包括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两种形式。
电子版推荐书包括主件(第一至第八部分)和附件(第九部分),须按要求填写和上传。主件第二、三、五部分的页边距左右各3.2㎝,上下各2.8㎝(以推荐系统提供下载的模版为准),正文文字使用宋体,不小于小四号,行距不小于18磅,标题和图表文字格式自行设置(建议以黑体、仿宋、楷体为主)。
书面推荐书包括主件(第一至第八部分)和附件(第九部分)。主件从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官网推荐系统中填写,内容应与电子版推荐书相关内容完全一致。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竖向左侧装订,需胶装成册。
《吴文俊人工智能自然科学奖推荐书》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不超过30字。应围绕代表性论文专著的核心内容,准确反映科学发现的主要研究内容和特征。
主要完成人
在推荐书中根据《主要完成人情况表》填写。
推荐单位(盖章)或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分支机构或专家
在推荐书中选择相应推荐单位填写。若选择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分支机构推荐,则根据《学会分支机构推荐意见》填写。若选择专家推荐,则根据《专家推荐意见表》填写。
学科分类名称
在推荐书中选择相应学科,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最多可以填写3个学科名称。所填学科名称次序应与项目《重要科学发现》中所列科学发现点所属学科名称和顺序保持一致。
所属科学技术领域
在推荐书中选择相应领域填写。
任务来源
在推荐书中填写项目所属国家、部委、省(直辖市)范围或级别。
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
不超过300字。应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先国家计划,后其他计划,不超过10项。
已呈交的科技报告编号
填写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呈交的科技报告编号,未呈交的可不填。
项目起止时间
起始时间填写立项、任务下达、合同签署等标志项目开始研究的日期;完成时间填写8篇代表性论文专著中最近1篇发表的时间。
二、
推荐单位意见(可选)
推荐单位应认真审阅推荐书材料。对科学发现点的原创性、科学价值、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度以及推动学科发展的作用进行概述,并对照吴文俊人工智能自然科学奖授奖条件,写明推荐理由和建议等级。不超过600字。由推荐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并在推荐单位盖章处盖章。
二、
学会分支机构推荐意见(可选)
推荐学会分支机构应认真审阅推荐书材料。对科学发现点的原创性、科学价值、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度以及推动学科发展的作用进行概述,并对照吴文俊人工智能自然科学奖授奖条件,写明推荐理由和建议等级。不超过600字。由推荐学会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名。
二、
专家推荐意见(可选)
推荐专家应认真审阅推荐书材料。对科学发现点的原创性、科学价值、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度以及推动学科发展的作用进行概述,并对照吴文俊人工智能自然科学奖授奖条件,写明推荐理由和建议等级。不超过600字。并在专家签名处签名。
三、
项目简介
不超过1200字。应包含项目主要研究内容、科学发现点、科学价值、同行引用及评价等。
四、
重要科学发现
重要科学发现
不超过5页。该部分是推荐书的核心内容,也是评价项目、处理异议的重要依据。“重要科学发现”是项目科学研究内容在创造性方面的归纳提炼,应围绕代表性论文专著的核心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地进行阐述。
科学发现点按重要程度排序。每项科学发现在阐述前应首先说明所属的学科分类名称和支持其成立的代表性论文专著的附件序号等。
凡涉及实质研究内容的说明、论证及实验结果等,均应有相应论文专著或他人引文的支持。
研究局限性
不超过1页。简明、准确地阐述本项目在现阶段研究中还存在的局限性及今后的主要研究方向。
五、
客观评价
限2页。围绕科学发现点的原创性、科学价值、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度以及推动学科发展的作用进行客观、真实、准确评价。填写的评价意见要有客观依据,主要包括国内外同行在重要学术刊物、学术专著和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评价意见,国内外重要科技奖励等,可在附件中提供证明材料。非公开资料(如私人信函等)不能作为评价依据。
六、
论文专著目录
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不超过8篇)
按照表格栏目要求,如实填写支持本项目《重要科学发现》成立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不超过8篇)的详细情况,并按重要程度排序。所列论文专著仅限于国内立项或以国内为主完成的科学研究成果,且应公开发表两年以上(即2017年1月1日以前公开发表)。论文发表时间可以所刊登正式刊物在线论文发表时间计算,但须提交发表时间的证明。
“国内作者”指该论文公开发表时所署名的所有国内作者。
对于某些学科论文没有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概念的,表格相应栏目可不填写,但要在本页“补充说明”中加以说明。
本表所列论文专著用于推荐吴文俊人工智能自然科学奖的情况,应征得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作者的同意,知识产权应归国内所有且不存在争议,由项目第一完成人签名承诺。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在附件中提交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代表性论文(专著)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出具的知情同意证明,以及国际合作证明,详见第九部分《附件》的具体要求。
主要论文专著目录(不超过20篇,含已列出的代表性论文专著)
按照表格栏目要求,如实填写与本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主要论文专著的详细情况(不超过20篇,含已列出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且填写顺序与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保持一致),并对所列主要论文专著的SCI他引次数和他引总次数进行汇总,填写在相应的合计栏内。所列论文专著应公开发表两年以上(即2017年1月1日以前公开发表)。
同时应在附件中提供所列主要论文专著的他人引用检索报告结论。
在推荐书其他部分出现的论文他引统计次数,必须是上述主要论文专著的他引统计情况。其他论文专著的他引统计情况不得列入或出现在推荐书中。
七、
代表性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情况(不超过8篇)
按照表格栏目要求,如实填写上述代表性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代表性引文专著(不超过8篇)的有关情况,应按被引代表性论文专著的顺序排列引文。重点突出本项目“代表性论文专著”的研究内容被国内外同行在国际学术会议、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以及专著中他引的引文。
他人引用,是指本项目“代表性论文专著”作者之外的其他学者的引用。代表性论文专著所列全部作者之间的引用,属于自引,不得列入。
八、
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所列完成人应为中国公民,且是“代表性论文专著”主要学术思想的提出者,并在“代表性论文专著”中有署名。
吴文俊人工智能自然科学奖奖励团队成果完成人,推荐一、二等奖项目的人数不超过5人,推荐三等奖项目人数不超过3人。
工作单位:填写完成人被推荐时所在单位,应为法人单位。
二级单位:填写具体部门,如大学的院系等。
完成单位:填写完成人参与本项目主要研究工作时所在单位(应为法人单位)。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一致。如涉及多个单位,只填写一个单位。
对本项目主要学术贡献:不超过300字。应具体写明完成人对本项目做出的实质性贡献并注明对应《重要科学发现》中所列第几项科学发现;与他人合作完成的科学发现,要细致说明本人独立于合作者的具体贡献,以及支持本人贡献成立的证明材料。提及的证明材料如存在于论文专著目目录,应写明目录编号,否则应在附件中提供并注明附件编号。
曾获国家(省部及社会力量)科技奖励情况:填写完成人曾获国家(省部及社会力量)科技奖励的获奖年度、奖种、等级、项目名称、排名及证书编号等内容。
完成人应在本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字迹清晰,不得代签或利用影印等技术模仿制作签名。如因特殊情况,本人暂时无法签名,须由推荐单位书面说明并盖章,随推荐书一并报送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办公室。
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完成人参与本项目主要研究工作时所在单位)应在单位盖章处盖章。如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相同,则只需加盖一个;如不同,应同时加盖。
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在附件中提交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详见第九部分《附件》的具体要求。
九、
附件
书面版附件
按以下顺序排列。其中,附件(1)-(2)合计不超过16页,(3)、(4)、(6)、(7)合计不超过20页,附件(5)提供全文。
(1)代表性论文专著:指主件第六部分所列的代表性论文专著。论文提交首页,专著提交版权页。总数不超过8篇(页)。
(2)他人引用代表性引文专著:指主件第七部分所列的代表性引文专著的引用页,总数不超过8篇(页)。
(3)专家推荐需提供相关证明:如院士推荐,须提供院士证书复印件。
(4)检索报告:仅限主件第六部分所列核心论文专著的他人引用检索报告结论,自引(含课题组内)的引用不得列入。
(5)知情同意证明:指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代表性论文(专著)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出具的知情同意证明。
(6)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简要叙述完成人在项目中的合作经历,包括合作时间、方式、产出及证明材料等,由第一完成人声明对上述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签名,并填写《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汇总表》。独立完成的可不提交此说明。
合作方式:包括专著合著、论文合著、共同立项、共同知识产权、共同获奖、工艺规范、产业合作、其他。
合作者/项目排名:填写此项合作内容中涉及的完成人及其在项目中的排名,合作者应该在证明材料中体现,如专利合作,合作者应同时为对应发明专利的发明人。
合作时间:合作时间应在本项目起始至完成时间范围内。
合作成果:只需要列出成果名称,如专著名称、论文名称、发明专利名称、合同名称等。
证明材料:直接列出证明材料的附件编号即可(一般都在其他证明材料中体现,如知识产权、论文专著等),如没有证明填写无。
(7)国际合作证明:如项目完成人在代表性论文中的署名单位仅为国外单位,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国外单位出具的合作研究工作的证明,并注明完成人所作的学术贡献。
(8)其他证明:指支持本项目重要科学发现及主要完成人学术贡献的其他学术性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的验收意见及专家组名单、授权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新成果登记等)的证书复印件等。
电子版附件
(1)代表性论文专著:指主件第六部分所列的代表性论文专著。论文提交全文,专著提交首页、版权页、文献页及核心内容原文。以PDF文件提交,总数不超过8篇,即每篇论文为1个PDF文件。
(2)他人引用代表性引文专著:指主件第七部分所列的代表性引文专著。引文提交首页和引用页、文献页,专著提交首页、版权页及引用页、文献页。以PDF文件提交,总数不超过8篇,即每篇引文为1个PDF文件。
(3)专家推荐需提供相关证明:如院士推荐,须提供院士证书复印件。
(4)检索报告:应与书面版附件一致,以JPG文件提交。
(5)作者知情同意证明:应与书面版附件一致,以JPG文件提交。
(6)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应与书面版附件一致,以PDF文件提交。
(7)国际合作证明:应与书面版附件一致,以JPG文件提交。
(8)其他证明:应与书面版附件一致,以JPG文件提交。
电子版附件合计不超过37个文件,其中PDF文件不超过17个(包括代表性论文专著、代表性引文专著和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JPG文件不超过20个。每个PDF/JPG文件只能包含一个独立内容。